在一起的幸福里社区的服务企业涉及的物权保护纠纷一案中,A公司排放的雨水以及生产生活用水多次冲刷大量泥土,将B公司的鱼塘填埋,导致B公司30亩鱼塘无法正常使用。双方一度陷入僵持,法官了解到其中一方恰好为幸福里社区服务企业,且纠纷现场正好在查利么村范围内,及时调动“三级联调”的力量,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在“幸福里”社区、查利么村委会协调参与下,永仁法院法官去到现场,一次调解就促成了双方的现场达成和解。
为满足“幸福里”社区的法律服务需求,成立调研小组,到幸福里社区、幸福里社区服务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座谈,以管理机构、企业、务工人员为对象设计三种“社区发展‘法律问需’问卷”,发放问卷梳理法律服务关切问题。探索人民调解、基层组织调解与司法调解互补互动的诉调对接多元化解机制,在“幸福里”社区专门成立法律服务点,聘请社区务工人员为民情收集员,确定四个服务点点长为“民情联络员”,聘任社区管理人员为“特聘调解员”,与“幸福里”社区所在的查利么村委会共同组建矛盾纠纷联调专班,形成“三级联调”机制,找准有效衔接点,快速反应、协作配合、高效调处社区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