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教结合。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引导作用,将法治教育功能融入课堂,积极开展审前调查、庭审帮教、判后回访,积极联合县关工委,采取多种形式对未成年罪犯进行帮教,挽救迷途少年,矫治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最大限度地预防未成年人再犯罪,帮助未成年罪犯悔过自新、重返社会。
依法封存。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查询工作,保障未成年罪犯能够顺利“无痕”回归社会。
特殊保护。不断健全完善“关爱在庭前、庭后送一程、爱心结成链”的庭前—庭中—庭后帮教机制,将法治教育、心理疏导、人文关怀贯穿到审判全过程,最大限度矫治、挽救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