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不少村民家中买轿车、摩托车等,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成为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为进一步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永仁县公安局莲池乡派出所结合实际,采取四项举措开展“零酒驾护航乡村平安出行”活动。
派出所牵头,组织各村驾驶员签订杜绝酒驾承诺书,使驾驶员增强仪式感,从心理上提高对抵制酒驾的认识。
民警、交通协管员主动上路,在重点时段、路段认真开展交通安全劝导,加强针对性提示,加强交通违法查处。
村干部带头抵制酒驾,遇村中红白事时,村委会主动与事主人联系,在组织红白事过程中向就餐的宾客进行“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温馨提示。
派出所牵头,开展抵制酒驾、制止酒驾宣传;以家庭为单位,组织驾驶员及家属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特别是学习酒驾的危害及违法成本,为家庭幸福常吹枕边风,提醒提示抵制酒驾。
酒驾醉驾处罚标准
根据201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责任编辑:李俊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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