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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日期:2019/8/23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196715 评论:0 ]

监督索引号53232700121601000

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是县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从宏观上组织领导永仁县政法各部门的工作。其主要职责和任务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指导和推动政法各部门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落实中央、省、州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完成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永仁县政法工作围绕中国阳光城、云南北大门、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区的一城一门一区发展定位,保障服务一极两区三争创五进位发展举措,紧密联系新时代平安永仁、法治永仁、政法队伍、智能化建设的职责任务,推广应用全省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提升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针对存在问题分析成因,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对标、同向发力,深入开展2018年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保卫战,推进综治中心建设,强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荣获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在全省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测评中并列第3名、楚雄州第1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员会

2.中共永仁县委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单位名称

人员编制数

实有人数

中国共产党永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13

16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收入合计4,687,040.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58,913.47元,占总收入的99.4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8,127.00元,占总收入的0.6%。与上年对比上年同期3,645,081.98元增加收入1041958.49元,增长28.59%;其他收入28,127.00元,比上年同期60000.00减少了31873.00元,减少53.12%。主要原因分析:落实中央增资政策,职工工资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支出合计4,223,439.46元。其中:基本支出3,706,255.65元,占总支出的87.75%;项目支出517,183.81元,占总支出的12.2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情况,上年支出总额3653426.27元,本年支出总额4223439.46,增加570013.19元,同比增加15.6%。本年收入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工作业务量,专项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06,255.65元。与上年对比情况,上年支出总额3653426.27元,本年支出总额3,706,255.65元,增加52829.38元,同比增加15.6%。本年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落实中央增资政策,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政法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7,183.81元。与上年支出560,712.82对比减少43529.01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财政。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一是综治维稳工作经费支出;二是依法治县工作经费支出;三是见义勇为经费支出;四是铁路护路工作经费支出;五是扫黑除恶工作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14,439.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9,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86,622.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主要用于工资、各种津贴补贴、日常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2,704.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6%,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9,920.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保障。

4.住房保障支出115,19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6,369.47元,完成预算的71.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723.47元,完成预算的87.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646.00元,完成预算的52.1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费及公务接待费显著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1108.29元,下降19.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367.71元,增长8.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476.00元,下降46.2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费及公务接待费显著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723.47元,占66.25%;公务接待费支出15,646.00元,占33.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723.4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723.4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64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64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4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脱贫攻坚接待基层村委会外出汇报工作及省、州领导对我县开展各项工作的督察和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8,310.65元,与上年对比增长223.59%。主要原因分析由于差旅费标准提高,脱贫攻坚任务艰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3,683.39元、印刷费6,933.00元、手续费33.00元、邮电费5,543.96元、差旅费20,404.00元、公务接待费15,646.00元、劳务费77,186.30元、工会经费75,18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45.00元、其他交通费用152,25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31日,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1,140,733.02元,其中,流动资产531,933.02元,固定资产608,8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9821.8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51884.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划拨一辆,账面原值7045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2项,账面原值447384.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40,733.02

531,933.02

608,800

0 

298,800

0 

310,000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32700121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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