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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整顿】永仁县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成效公示    
[ 日期:2021/7/27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69068 评论:0 ]

 

自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永仁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7+ N ”项顽瘴痼疾整治任务,深挖病因病灶,坚持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统筹、谋划、推动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确保顽瘴痼疾得到根治。为落实开门搞教育整顿,请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由群众评价,现将永仁县人民法院顽瘴痼疾整治成果面向社会公开,诚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的整治情况

针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突出问题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每项工作落实到事、落实到人。建立常态化学习培训制度,通过集中培训、“三会一课”等形式,大力开展再学习、再宣传、再教育。结合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帮助干警把握政策界限、澄清模糊认识,增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三个规定”的告知工作,在案件立案时,同时向诉讼当事人发放《永仁县人民法院执行“三个规定”提示告知书》,并在诉讼服务中心醒目位置设置展板公示告知书内容,提醒当事人不得实施说情打招呼等违规干预司法活动的相关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进行“三个规定”大宣讲活动和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大会,组织全体干警签订遵守“三个规定”承诺书。对2019年至2021年4月以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再确认、再补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防漏报和凑数。通过开展永仁县干部“三个规定”大宣讲、签订承诺书等方式,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理解支持,营造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浓厚氛围。健全完善落实“三个规定”月报告和季度分析制度,“零报告”约谈制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专项报告制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实行严格的督察和通报制度。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列入年度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检查考核和绩效考核内容。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整治情况

通过组织核查、会同税务及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行业协查、受理举报投诉、公开接受监督等形式,对永仁法院在职在编干警39人及家属共计148人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在职在编干警填报《永仁县人民法院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身份信息登记表》,向税务及市场监管等部门提供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身份信息,通过一体化业务系统进行专项查询。工作专班对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反馈信息认真进行核查。组织永仁法院2018年以来退休的1名干警进行自查。经全面排查自查,除反馈有1名干警家属注册企业(经查,系家属身份证丢失后被人冒注,本人不知情,已报警,本院已要求及时注销企业)外,未发现有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修订完善《关于深入推进永仁法院岗位风险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将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及违规参股借贷问题列入“法院人员共同岗位风险和廉政风险点”,明确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做到权责一致、预防为主、有效控权、防控到人。制定《永仁县人民法院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试行)》,将干警“社交圈”、“生活圈”纳入监督管理范围,采取单位监督、家庭监督、群众监督3 种方式,强化自我监督,建立健全组织监督,强化专门监督,防范违规问题发生,切实维护人民法院和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

(三)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整治情况

制定《永仁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全面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通过自查、筛查、评查和重点案件复查等方式,对我院1990年1月以来办理的假释案件6件6人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违规案件。

(四)“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整治情况

制定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工作方案,利用智能化数据排查,对我院近三年来立案庭受理立案台账以时间等维度进行统计分析,并与智慧办案系统提取数据进行对比,没有发现限号立案、定立案数量指标的情况。结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立案诉服工作的二十条措施》的贯彻执行,立足长远,抓出实效,防止“立案难”问题反弹回潮。对2018年以来的执行案件开展自查,排查出执行款发放、查询不及时和超执行期限案件21件8人, 未及时将有执行内容的非诉行政案件移送执行局执行3件1人,对案件承办人兑现了“自查从宽”政策,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进行了处理。制定《永仁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永仁县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执行案件繁简分流的规定》、《永仁县人民法院执行失范行为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司法行为。认真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对我院2018年以来审理的判处缓刑、免于刑事处罚、宣告无罪的案件和危险驾驶罪案件进行集中清理评查,没有发现有罪不究的情况。

(五)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整治情况

制定《永仁县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积极和司法行政机关沟通联系,将整治对象人员信息提交进行查核,做到查核工作全覆盖,不遗漏。对调离、辞职人员6人、退休人员10人信息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摸排,全部离任人员信息经司法局进行系统信息核查比对未发现违规现象。在立案庭立案管理系统中进行查询比对未发现有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的情况。向社会公开发布《永仁县人民法院关于队伍教育整顿“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整治内容公示》,公布受理律师违规执业行为的举报电话,重点征集法院离任人员违规在律师事务所执业或在幕后担任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等问题线索,到目前为止未接到任何反映举报。

(六)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牟取不正当利益问题整治情况

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排查永仁法院2018年以来的信息化和基建项目,其中信息化项目11个,基建维修项目9个,涉及资金786.73万元。对合同、采购等相关资料进行评审,重点从形式要件上审查采购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合同签订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按合同约定进行付款等。通过自检自查和走访调查,未发现干警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牟取不正当利益问题。结合整治工作情况,制定了《永仁县人民法院“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及议事规则》《永仁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永仁县人民法院风险评估管理实施办法》《永仁县人民法院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永仁县人民法院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

(七)警务安全保障方面存在问题整治情况

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排查在审判执行警务保障、机关安全保卫和人民法庭安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隐患,通过公开招聘辅警充实警务力量、开展全院干警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和案件安全风险评估、推进“六专四室”建设和宜就法庭安检设备提升改造等措施,全面加强警务安全保障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永仁县人民法院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八)执行工作纪律不严格问题整治情况

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坚持教育先行,着力解决内因;坚持集中学习培训,解决突出问题;立足长效抓学习培训。对1名主动说明因个人原因曾向他人借高利贷和长期不履职担当问题的干警,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进行了处理。

(九)干警干事创业内生动力不足问题整治情况

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教育全体干警把准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严格党性锤炼,严守政治纪律,始终做执行纪律的清醒人;发扬优良传统,传承创新精神,始终做服务群众的实干人;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转变作风,始终做落实工作的带头人。

下步工作中,永仁县人民法院将以更强的担当、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作风,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深化顽瘴痼疾整治,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人民群众评价,以监督促进整改,以监督检验成效。忠诚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坚持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激励队伍干事创业、履职担当结合起来,持续推动队伍教育整顿同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不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把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实实在在的审判执行工作实绩来检验教育整顿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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