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全省各族人民群众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坚决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积极参与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抢险救援,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经楚雄州见义勇为基金会工作中心推荐申报,云南省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委员会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三条、第五条、第十三条第(三)、(四)项之规定进行评选后,省委政法委拟将涉及永仁县下列1名见义勇为个人报请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现予公示,公示期7天(12月22日至12月28日)。
一、见义勇为个人
李学云,楚雄州永仁县人,男,1972年6月生,汉族,楚雄州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职工。
2020年3月24日14时许,李学云上班路经县政务管理局停车场时,看到一男子用砍刀砍伤一女子,李学云见状,上前将男子踹倒,并将砍刀抢走,持刀男子被随后赶到的警察带走。
从2020年12月22日起至2020年12月28日止为公示时间。如对被公示人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向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员会反映。
通讯地址:永仁县广场路2号县委三楼,邮编:651499,邮箱:yrzfwzfb@163.com,电话:0878-6716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