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票据管理,保障财政票据安全,永仁县财政局积极按照省厅要求开展待销毁财政票据清理申报工作。
此次清理包括我县2014年12月31日前使用完毕且保存期满的财政票据存根,因收费政策和财政票据管理政策调整停止使用的财政票据,财政票据使用单位撤销、合并和职能调整,原单位已使用的财政票据存根和尚未启用的财政票据。通过清理,共清理出符合销毁条件的财政票据共203.04万份,涉及13 个部门,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为下一步财政票据销毁工作提前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