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抓好中央第十二巡视组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永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迅速行动,以高度的整治责任和使命担当,扎实抓好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永仁县采取“五个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推进“活人墓”、大墓、豪华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永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2019年调整充实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作、属地管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以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为双组长的殡改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县、乡(镇)、村三级组织领导体系,实行县级成员单位联系指导乡镇制度,切实抓好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各乡镇制定“一墓一方案”责任清单,全面落实责任包保制度,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镇村干部和挂点扶贫县级单位职工包保到村到户,从人员分工、入户发动、拆除方式到激励政策及每个时间节点都做了精心部署。
二、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整治工作良好氛围
整治陈规陋习,倡导厚养薄葬文明新风,需要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逐步引导群众转变观念。按照省、州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要求,4月24日,我县组织召开全县“活人墓”、大墓、豪华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制定印发《永仁县全面开展“活人墓”、大墓、豪华墓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永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大墓豪华墓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时限要求及工作措施。按照方案要求广泛开展宣传动员,为全县“活人墓”、大墓、豪华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三、强化党员干部带头,带动群众参与
按照《永仁县全面开展“活人墓”、大墓、豪华墓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活人墓”、大墓、豪华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要充分发挥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为广大人民群众作出表率,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作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者、推动者。自开展“活人墓”、大墓、豪华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以来,全县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带头拆除“活人墓”45冢,在党员领导干部的带动下,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主动拆除自家修建的“活人墓”,为全县革除丧葬陋习,推进移风易俗,倡导厚养薄葬的文明新风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四、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
按照方案要求,县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密切协作、合力推动、责任共担。县自然资源局重点抓好占用耕地(基本农田)违法违规私建坟墓的专项摸排和清理整治。县市场监管局重点抓好殡葬用品市场整治,坚决取缔无照生产和销售丧葬用品的经营场所;配合相关部门及乡镇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和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违法行为。县林草局重点抓好占用林地、草原违法违规私建坟墓的专项摸排和清理整治。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抓好本系统涉及问题的整改工作,及时督促扶贫挂点联系村开展“活人墓”、大墓、豪华墓专项整治。通过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了推进“活人墓”、大墓、豪华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截止6月10日,在各有关部门的协同下,全县共计清理整治打造墓碑商户26户,拆除国有林场辖区活人墓14冢。
五、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治效果
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机制,及时组织开展对“活人墓”、大墓、豪华墓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建立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增强群众参与度。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曝光典型案例,努力营造有利于殡葬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活人墓”、大墓、豪华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截止6月10日,全县共计召开县、乡(镇)、村“活人墓”、大墓、豪华墓专项整治工作会议72场次,村小组粘贴整治方案和通告883份,QQ群、微信转发通告540次,阅读量达1.25万余次,全县累计拆除“活人墓”143冢。(供稿:县民政局 李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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