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人民法院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会议精神,全面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
近日,永仁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一站式多元化解机制,对一起涉及农村承包土地的侵权纠纷案件,委托永仁县永定镇店子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予以调解。
原告范某与被告刘某本是同村人且系亲属关系,两家的承包土地相邻,1997年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刘某家退了苦练树地块干地0.76亩,由小组承包给范某耕种,由于刘某要过路又与范某达成协议使用其中一部分0.11亩,双方还立了字据。后来,该块地发生滑坡,而相邻的被告刘某的地也发生滑坡。2018年因土地确权工作开展,原、被告为滑坡地发生纠纷,你种我挖,我挖你种,都认为是自已的,矛盾不断升级,并先后到小组、村委会解决也无果。2019年7月,原告范某起诉来法院要求被告刘某停止侵权,法官到实地查看,由于地质变化,无法确定双方的位置界限。考虑到作为发包方所在地的永定镇店子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更为熟悉双方当事人及土地情况,法官将这件案件委托调解。委托调解后,法官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并对店子村民调解委员同步进行法律指导。
10月10日,经永定镇店子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现场调解,原、被告最终达成协议,并实地丈量土地面积,打好了隔界,调解履行一步到位,原、被告均满意,永定镇店子村委会也认为这样的方式,是真正为基层解纠纷,加强了对他们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年初以来,永仁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互补互动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成立诉调对接中心,建成多元调解室,建立诉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特邀调解员名册。同时与县司法局建立联系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及司法调解的联动,建立诉前委派调解机制,诉讼中委托调解机制,通过联系行业协会、村调解委员会、基层组织、基层政府或有关行政机关进行调解,开展案件分流化解,发挥政府及其部门的资源及手段等优势,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共同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责任编辑: 倪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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