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某在永仁某超市购物时,常趁人不备“顺走”超市的酒,她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不料被超市的工作人员抓个现行,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2019年6月10日,永仁县公安局永定派出所接到某超市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一个女的偷我们超市的酒,被我们当场抓获,你们赶紧来一下。接到报警,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人证物证俱在,该女子对自己偷酒的事实供认不讳,民警将女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原来近一两个月超市在盘点的时候,发现酒类购销出入很大,东西频繁丢失。于是,加紧对商品的看管力度,最终,锁定了嫌疑人杨某某,才有了之前人赃并获的那一幕。
据杨某某交代,每次去购物都会把酒先放购物车里面,然后在监控死角处把酒装进自己的包里偷走,第一次“顺手”时,杨某某还是有点忐忑,后来看超市人员没有发现,她就有种不劳而获的满足感。
尝到甜头后,杨某某开始频繁作案,就这样,在短短半个月不到的时间里,杨某某在这个超市作案多达6次。当民警问从超市偷的酒在哪里的时候,她说偷的酒都被她自己喝掉了,瓶子都扔了。
杨某某在供述自己的盗窃行为的时候,她讲道:自己只是顺手“拿”了几瓶酒。在她的观念里,还固执认为自己只是“拿”东西,不算偷,更谈不上盗窃。但是,警察蜀黍不得不提醒,这种思想是非常危险的,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切勿伸手,伸手必被捉。【责任编辑:李俊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