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善孝为先,孝敬父母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为人最基本的伦理道德。在动物界,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连动物都懂得感恩、报答母亲养育之恩,可偏偏有人活了一把年纪还不懂得这个道理。
2018年5月29日下午,永仁县公安局永兴派出所民警正在灰坝村委会开展工作,村民王某某到村委会办公室向民警反映:“我儿子经常打我,今天下午又把我打了,请求处理。”
民警了解到,王某某的养子杨某磊多次因家庭琐事殴打王某某。5月29日下午,因王某某对杨某磊唠叨了几句,就被养子杨某磊殴打。
村委会工作人员也证实,杨某磊多次因琐事殴打母亲,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已多次上门劝解,可杨某磊仍不收敛,在村里已经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随后民警将杨某磊传唤到永兴派出所接受调查,杨某磊对殴打母亲的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永仁县公安局依法给予杨某磊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有的人对别人的小恩小惠感激不尽,却对亲人一辈子的恩情视而不见。
杨某磊已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我们更希望他在拘留所里能够好好反省,好好学一学“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道理。
孝,为人之本也。只有懂得感恩父母,才能算是一个完整的人。【责任编辑:李俊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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