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6日0时22分,永仁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永兴乡林业站电话报警称,他们在永仁县永兴乡干树子新观山林区内发现6棵林木被砍伐,请求出警。接到报警后,永仁县森林公安局及时组织民警连夜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后,经民警对盗伐林木的初步勘验,发现被盗伐6棵林木均为滇油杉,现场内遗留有改好的寿木板材6块及一件银灰色上衣,经对现场发现的银灰色上衣进行检查,发现该件上衣为1件标有“TIRMCRIL2”字母牌夹克,颜色为银灰色,在上衣左边衣兜内发现一根白色的绳子(长度3.87米),上衣右边衣兜内发现一部红色的手机。在盗伐林木现场西面公路上坎11米一坪坪处发现两辆三轮摩托车(一辆号牌为云ESA2XX海陵牌红色摩托车,另外一辆号牌为云ECJ9XX银钢牌黄色摩托车)。经对现场遗留的伐桩进行检量,伐桩直径最大的达80cm,最小的也达48cm,初步核算,已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鉴于案情重大,根据现场遗留物品情况,带队领导决定:兵分两路进行案件侦破工作,出警民警负责走访调查,值班民警负责利用公安信息化手段进行侦查,以车找人,以电话找人。经利用信息化手段工作,发现号牌为云ECJ9XX银钢牌黄色摩托车持有人何某某(永仁县莲池乡朵白么新村人),但何某联系不通;云ESA2XX海陵牌红色摩托车则无车主信息,红色的手机登记的机主信息为虚假信息,案件一时陷入僵局。后经利用信息化对手机通话记录等进行关联查询,终于查到云ESA2XX海陵牌红色摩托车为苏某某(永仁县永兴乡马颈子村人)。通过民警做的思想工作,迫于压力,1月8日,已出逃到四川省攀枝花市的苏某某在家人陪同下到永仁县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并承认了其盗伐林木,改成寿木板材,因在准备装车时被人发现仓皇逃跑的违法犯罪事实。案件得以成功告破。
通过此件案件的成功破获,大家尝到了利用信息化破案的甜头,大家纷纷表示:将进一步学习公安信息化,争取将更多的公安信息化手段用于以后的侦查破案。
【责任编辑:李俊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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